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流程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长义制定了旨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步骤。

 

一、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书面通知

 

个人或机构(以下称“权利人”)如认为第三方在长义所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中发布的内容、材料、数据等互联网信息侵犯了其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,可向长义提交侵权投诉书面通知,要求长义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、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。通知书需权利人亲笔签名,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
 

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:

 

(一)权利人的姓名(名称)、联系方式和地址(如为个人,可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;如为企业,可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);

 

(二)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信息具体名称和网络地址;

 

(三)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对涉嫌侵权内容拥有商标权、著作权和/或其他依法可以行使权利的权属证明等。

 

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。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,权利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。

 

长义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,将依法尽快展开初步核实,并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、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,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涉嫌侵权的信息提供者。

 

二、未侵权声明

 

涉嫌侵权的信息提供者(以下称“被投诉方”)收到长义转送的侵权投诉书面通知后,认为其提供的信息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,可向长义提交未侵权声明。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。

 

被投诉方应保证未侵权声明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、有效和合法的,并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。如被投诉方不确定其所发布的信息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,长义建议反通知人首先咨询专业人士。

 

三、长义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联系方式

 

权利人、被投诉方可通过如下联络方式同长义联系

 

邮寄地址: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世纪金源瑞江苑36-2

 

邮政编码:666199

 

收件人:法务部

 

邮箱地址:625065829@qq.com